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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人,举报最高奖励500元!青岛这件事“动真格”!

转载 小秋2020/01/10 17:06: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青岛西海岸发布 135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今年1月1日起,
青岛烟花爆竹燃放规定
正式由“限放”改为“禁放”。
1月8日
小宣自青岛西海岸公安部门获悉,
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财政局
近日联合印发了
《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举报奖励办法》,
即日起至2025年1月4日,
对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且
经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
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
给予举报人
人民币300元至500元的奖励。

在“禁放”这件事上,
青岛绝对是认真的!



一起来看下,

市公安、财政部门对于《办法》的

相关解读

↓↓↓


01


《办法》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可通过拨打本地“110”报警电话或公安机关对外公布的举报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也可直接到公安派出所举报违法行为举报处理机关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

举报人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应当及时、准确,遵循时效性原则,在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时立即进行举报,便于公安机关固定证据和查处。


02


《办法》规定,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且经受理举报的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举报内容在查处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给予举报人人民币300元至500元的奖励。


03


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住址和联系电话等有关资料,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举报人应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有效证件或者委托他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有特殊情况的,举报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受理部门申请其他领取方式。

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举报奖励实行一案一奖,同一违法行为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于补充举报新线索的,视具体情况予以奖励。


04


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举报奖励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举报奖励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举报奖励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或者泄露线索给他人举报、违反其他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任何打击报复举报人和投机取巧骗取奖励行为,我们会进行严密监控和细致落实,坚决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举报行为的公平正义。”黄岛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二中队中队长安丰信表示对于举报人信息,公安部门将严格保密。


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警察叔叔想得
可以说是很贴心了~
新区的朋友们可以
放心参与到
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
行动中来,
共同为禁放工作尽一把力。

来吧,过年之前,

跟小宣再复习一遍,

“禁放”相关知识点!


01

青岛西海岸新区

禁放范围

可滑动查看↓↓↓


新区禁放烟花爆竹范围


海岸线(东方时尚),翠岛路(含东方时尚),山川路,映山红路,海西路(含牛心山以东区域,峡沟村、明月海洋科技园),灵山湾路,玉泉路,东岳西路,菊花山路,玉锦路,双凤山路,珠山北路,背儿山路,204国道(含郭家小庄村、姜家洼子村),石寨山路,凤凰山路(含王家河岩村、郑家河岩村),背儿山路(含安口村、薛家岭村、水城村),两河路,隆和水岸、凭海临风北侧在建路,凭海临风东侧在建路,东岳东路(含青岛电影博物馆),白果树河,胶州湾东路(含北高家庄村、林家庄村、蒋家店子村、开山口村、毛家山村、青岛小镇、朱戈庄村、高家台村),昆仑山南路(含富春江西路以南高家台村以东区域、八里庄村、台子沟村、杨家洼村、戴戈庄水库以东以北区域),小珠山以东、以北(含西山子村、大南庄村),疏港高速,团结路,云台山路,龙首山路,海岸线(洋河入海口),以上路沿线与东、南海岸线形成的封闭区域。


02

小年、除夕、农历初一至初三、

农历初七至初九、正月十五、

当然还有财神节......

都是被划重点的日子!


❂ 禁放管理工作将根据不同时段要求,实行三级禁放管控确保每个楼院、单位、商户都有责任人管控。


❂ 元旦、农历小年、农历除夕、农历初一至初三、农历初七至初九、农历正月十五、农历七月二十二(财神节)等11天,实行一级禁放管控,全市全部禁放管控力量(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等社会各基层力量)全员上岗。


 小年至正月十五,除一级管控期外其他日期,实行二级禁放管控全市出动不少于二分之一禁放管控力量上岗。


❂ 其他时间实行三级禁放管控进行日常管理。


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共同保护青岛蓝天


请新区的小伙伴们

转发,相互提醒!


(特别声明:本文由青岛西海岸发布制作,部分内容来源于青岛日报,版权属于原作者,如构成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共同为禁放工作尽一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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