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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携手并肩,让谣言无处遁形

投稿 开发区公安分局网警大队2024/12/02 16:48:2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7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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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冯某因与公司领导发生矛盾,为了泄愤,在某平台发布公司活动视频,并虚构添加“公司压榨他人血汗钱”骗取投资人的钱”等文字。该信息发布后,引起网民关注,严重影响相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冯某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斗殴的;
(2)追逐、拦截他人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4)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警方提醒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故意编造、传播谣言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警方再次提醒,切勿以身试法,要珍惜自己的名誉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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