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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编造不实信息诋毁辱骂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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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公安分局网警大队于 2024/09/20 16:27:3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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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朱某因怀疑丈夫出轨同事徐某某,在丈夫工作微信群内编造不实信息诋毁辱骂徐某某,造成不良影响。朱某的行为构成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予以朱某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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