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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社交媒体发布侮辱性言论

投稿 黄岛公安分局网警大队2024/09/20 16:27:3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10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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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




近日,周某因与前雇主发生纠纷,通过社交媒体发布侮辱性言论,损害了前雇主的声誉。东营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周某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坚决抵制网络谣言、拒绝网络暴力,共同营造清朗网络 空间。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侮辱、诽谤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黄岛公安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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