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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干扰他人生活,黄岛三人被处罚!

转载 陈玲娟2019/12/09 16:29:4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黄岛事 68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犬只干扰他人生活被处罚

 

      11月26日,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卧龙社区李某因饲养的犬只干扰他人生活,被依法行政罚款200元。

      11月27日,灵山卫街道办事处某歌厅张某因饲养的犬只干扰他人生活,被依法行政罚款200元。

      11月28日,灵山卫街道办事处西南村武某因饲养的犬只干扰他人生活,被依法行政罚款200元。

 各位养犬市民:

黄岛公安分局犬只登记地点:
      珠海派出所(犬只管理服务登记站地址):铁橛山路与石桥三路路口向北80米处,联系电话:86166770。
      隐珠派出所(犬只管理服务登记站地址):海王路社区警务室(海王路563号),联系电话:55586470。
      灵山卫派出所(犬只管理服务登记站地址):灵山卫北街村委盛客隆门口警务室,联系电话:58710157。

办理登记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①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明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②养犬地点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独户居住住所的居住证明。

各类违法线索举报热线

建议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传销违法犯罪行为,房东要积极履行义务,严禁租客租赁自己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来源:灵山卫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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