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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西海岸新区居民集中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了!

转载 小秋2019/08/31 20:49:0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 449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日前,青岛西海岸新区发展和改革局、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管理局、青岛西海岸新区财政局、青岛西海岸新区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的通知(青西新发改〔2019〕175号,以下简称《通知》)。



滑动查看上下文~



到底《通知》说了些啥?
解读来啦!



 一、调整背景和依据


管道天然气门站价格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原居民门站价格低于非居民门站价格。自2018年7月13日起,我省将原来分别管理的居民、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统一合并执行基准门站价格,允许价格在规定幅度内变动。国家和省要求各地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办法,合理疏导价格矛盾。
青岛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和省理顺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总体要求,制定了《青岛市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办法》(青发改价格﹝2019﹞225号,简称《联动办法》),并自9月1日起调整了市内三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
自2018年7月以来,受门站价格并轨我区天然气综合采购价格涨幅较高,涨幅已达到了《联动办法》规定的天然气价格调整条件,我局按照国家、省、市要求,依据《联动办法》拟定了新区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方案,并组织了专家论证,经西海岸新区管委批准,开展此次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调整工作。

  二、阶梯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按照国家和省 “实现居民、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首次上调价格原则不超过每立方米0.35元”的要求,此次我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各阶梯价格在现行基础上分别上调每立方米0.35元
(二)适当扩大普通居民用户及独立采暖炉用户第一阶梯气量,同时取消独立采暖炉用户第三阶梯气量设置(调整标准与市内三区相同)。具体标准是:一般生活用气第一阶梯年用气量由216立方米扩大至228立方米;采暖用气第一阶梯气量由1016立方米扩大至1200立方米,1200立方米以上统一纳入第二阶梯,取消第三阶梯。


(三)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对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城乡低保家庭生活用气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年122.40元。
(四)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价格,按居民第一、第二阶梯气价平均水平执行,调整后最高为每立方米3.54元,下浮不限。

  三、实施范围


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范围为西海岸新区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所在地燃气经营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一个气表对应一户居民。对多人口家庭用户,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每年增加60立方米气量基数。

  四、执行时间


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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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西发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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