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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刺激、博眼球,领行政处罚

投稿 辟谣先锋号2024/12/11 16:51:44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8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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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黄岛公安坚持依法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始终保持对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案例在线:

 网民陈某某出于吸引眼球、博取流量的目的,在网络平台发布内容为“通缉令“的虚假视频,该视频播放量上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予以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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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责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可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管制。严重者,还可能构成更严重的犯罪,如煽动分 裂国家罪、诽谤罪等。

🔵民事责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如名誉权、肖像权,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治安处罚: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门可能给予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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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网警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市民朋友坚决抵制网络上散布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扰乱网络秩序的行为,通过文明、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让我们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打造更温暖和善意的“清朗”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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