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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风险提示函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示广大市民,我局在处理相关信访投诉案件工作中发现,青岛腾家房地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DE9DYB4P;位置:青岛市市北区龙城路31号4号楼1806户),该企业存在多起延迟支付房主租金的问题,导致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而承租人已经支付数月房租,要求继续居住的矛盾。
请广大市民拒绝接受采取“高进低出”(支付权利人的租金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长收短付”(收取承租人租金周期长于给付房屋权利人租金周期)经营模式的住房租赁机构提供服务,防止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
住房租赁风险提示
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
随着新区住房租赁市场的活跃,越来越多的外地入新区人员和大学毕业生通过租赁住房方式实现安居。为积极防范住房租赁风险,特向广大市民和有关单位进行风险提示。
一、谨慎选择住房租赁企业。建议出租方、承租方选择经营规范、市场口碑较好的企业进行合作。选择企业时,可先登录“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租赁系统,https://zfzl.qingdao.gov.cn/),查验住房租赁企业是否在系统中备案公布,同时查看企业信用、风险提示等信息,对未在备案公布范围、投诉纠纷较多的企业要谨慎选择,避免遭遇“不良企业”。
二、核验出租方身份和房源真实性。租房前,承租方应认真核验房主的身份证件和拟租赁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若出租人为住房租赁企业,务必查验房主(含共有产权人)与该企业签订的书面委托协议书,确认房主和出租人的关系,确保租赁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实地查看租赁住房状况。承租方务必实地查看拟承租房屋的实际现状,认真查看房屋装修、电梯等配套设施设备、家具家电等物品的完好状况,是否存在明显的甲醛异味等室内环境污染问题,若发现问题务必要在合同中详细注明并明确维修、改善责任,预留证据印证材料。承租方应当租住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住房,不要承租原始设计为卧室或者起居室再次分割搭建后的住房,更不要租住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等非居住空间房屋和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房屋。
四、审慎签订租赁合同和支付定金。承租方务必要在实地查验、确定房源的前提下才能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可登录租赁系统,下载使用《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签约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出租方作出的口头承诺应写进书面合同,并明确物业费、车位费、水电暖费、中介费等费用明细,以及转租退租、租赁期限、押金退还、续约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避免霸王条款、隐形条款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切实做到“不着急交钱、不贪图便宜、不轻易签约”。承租方应避免在空白合同上签字,并确保租赁双方均完成签章。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后,相关租赁当事人应在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市民中心窗口(七墩山路77号三楼C区1、2号窗口)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也可以通过“青岛市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和“爱山东”APP办理。依法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可以按规定享受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公积金缴存提取、租房落户等惠民政策,还可享有公共卫生、社会保险、证照办理等基本公共服务。
五、谨慎确定租金条款、选择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和方式、押金退还等条款,建议在合同中约定按月或最长不超过3个月(按季)支付租金,避免一次性支付较大额度房租,防范企业利用房租支付周期差搞“长收短付”可能带来的风险。
支付房租和押金时,承租方应向合同约定的企业账户(出租方为企业)、个人账户(出租方为个人)支付款项,切勿向合同约定之外的账户支付款项、业务员个人账户或其他个人账户支付款项(包括支付宝、微信等个人收款账户)。转账支付应保留转账凭证,现金支付应要求收款方出具收据。
六、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承租方若在房屋租赁过程中发生相关矛盾纠纷,可以直接向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精准投诉。对于违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或者租赁禁止出租情形房屋的,可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投诉;对于发现无照经营、中介佣金等价格违法、虚假广告等行为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对于涉嫌合同诈骗、噪音扰民、消防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公安部门进行投诉;对于发现违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网络信息平台,可向网信部门进行投诉。对于确实属于住房租赁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问题,原则上应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切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