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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患者及陪人:
您好!
根据山东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9版的通知》要求:即日起进入医疗机构应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代了此前需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的要求。
请周知。
青岛市市立医院
根据省市工作要求,自即日起,进入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的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在落实测温、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需出具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代此前需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的要求。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无法通过预检分诊进入大楼(急危重症除外)。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与省外人员有接触史的,一律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他情况请详见疫情防控政策。
根据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即日起,进入青岛市中心医院的就诊人员及陪同人员,在落实测温、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需出具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取代此前需查验48小时核酸证明的要求。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入鲁返鲁后,3天内需开展2次核酸检测。其他情况参照疫情防控政策。
青岛市中心医院
2022年7月8日
关于落实
《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
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
和调整核酸检测频次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7月6日印发的《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版)》,现将我院防控工作和核酸检测频次的调整通知如下,本通知自7月8日起执行。
一、加强预检分诊,规范防控措施
1、进入院内就医查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即可,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就医人员,应注意查验是否有3天内间隔24小时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发生本土疫情后,中高风险区原则上以居住小区(村)为单位划定,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
2、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所有门诊病人问询流行病学史并记入门诊病历。
3、对所有有发热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一律引导到发热门诊进行就诊排查。
4、对疫情地区入(返)就诊人员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全部引导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落实闭环管理。
5、对7天内有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与省外人员有接触史者,一律进行1次核酸检测。
6、发热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并应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对其流行病学史等有关情况的真实性签署承诺书。
7、落实非急诊分时段预约诊疗。严格陪护和探视管理,定点医院不探视、不陪护,非定点医院严禁探视、非必须不陪护。
二、加强高风险岗位人员疫情防控管理
1、对于发热门诊、标本采样、实验室检测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7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和目的地社区(单位)提前3天报备。
2、对外地返回的以上高风险岗位人员,应严格社区(单位)报备和排查,对脱离工作岗位未满7天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至脱离工作岗位7天,按密切接触者进行核酸检测(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第1、2、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1、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核酸检测频次要求
1、工作人员
(1)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含医务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核酸检测人员,作业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上述风险职业人群解除闭环管理后或脱离该岗位后,集中或居家隔离期间,第1、4和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其他医院工作人员(包括第三方人员等),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固定时间为每周一、周四)。
2、患者及陪护
(1)发热门诊就诊人员、住院患者中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立即进行1次核酸检测。
(2)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入院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住院期间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
(3)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前48小时内(或急诊患者入院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入院前48小时内(或急诊患者入院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他情况请详见疫情防控政策。
针对我院住院患者政策如下:
①我院住院患者:如果入住我院前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失效,可进行核酸快速检测,2小时出报告。
②我院住院患者陪护(限1人):住院患者陪护,开始陪护工作时可进行核酸快速检测,2小时出报告;此项政策仅限患者住院后24小时内有效。
③门诊慢特病患者或患者家属(两者仅限1人):定点在我院的门诊慢特病患者每月(自然月)可进行一次核酸快速检测,2小时出报告;患者家属可代患者每月(自然月)享受一次核酸快检服务,2小时出报告;门诊慢特病患者或者家属每月核酸检测名额仅限一人。为了减少您的等待时间,请提前预约。预约咨询电话:0532-58780307。
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
2022年7月8日
来源 | 青岛妇女儿童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青岛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