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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乘坐农用车、货车

转载 王筠2021/08/02 15:30:0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西海岸警保联动 21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农用车等主要用于农村地区载货和农业生产。其安全技术性能不高,车体结构安全防护性能差,缺少安全防护设施,不适合人员乘坐,这些车辆在路面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侧翻,引发乘坐人坠落等交通事故。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时,由于车上缺少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因此农民朋友千万不要乘坐这些车辆出行。



事故案例


2014年5月25日6时20分许,河南省尉氏县驾驶人王某驾驶重型普通货车,因超速且未保持安全距离与前方同方向高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室内乘坐4人、车厢内载37人,均为务工人员)相撞,事故造成11人死亡,32人受伤。

来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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