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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巨轮说沉就沉
友情的小船说翻就翻
三个青年,一句玩笑
互相殴打,胳膊脱臼,面部受伤
小编本以为这就是故事的结局
没想到又是新故事的开端
刚“翻船”就“开车”
说话时童言无忌
坑自己随心所欲
真是“笑”面人生诸多磨难了
青岛海岸警察支队积米崖派出所在查处一起打仗案时,发现涉案人员十分异常,经过深入审查,竟牵连出一起非法买卖危险物质案,涉及人员多为青年,甚至有未成年人参与其中,目前三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理。
4月20日凌晨1时许,积米崖派出所接到一起警情,在一处公寓报警人卢某(男,18岁,黄岛区人)被打伤。民警调查发现,卢某和朋友翟某(男,18岁,黄岛区人)因一句玩笑话互相殴打,卢某右胳膊脱臼,面部多处受伤。经初步调查后,卢某到医院治疗,并按照程序进行伤情鉴定。让民警觉得蹊跷的是,20日下午,卢某和翟某就要求尽快调解处理,并称自己已经私下达成协议。卢某伤情结果未定,急于处理比较反常,在询问中卢某一句“他可能吸上头了”引起了民警注意,经过反复追问,民警发现卢某和翟某竟然是吸食“笑气”时发生冲突引起打仗的。经审查,涉及吸食笑气的人员达十几人,其中卢某、翟某和他们的朋友杨某(男,19岁,黄岛区人)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笑气。
“笑气”是什么?他们如何沾染上“笑气”的?民警在卢某等人租住的公寓里查获了一个气瓶,现场是满地破碎的气球。据卢某等人供述,4月16日,经翟某提议,他们三人合伙出资1000元,从青岛市区非法购进一罐笑气,并租了一处公寓,除了自己吸食外,还通过微信发布信息联系客户,以200元50个气球的价格卖给客户吸食,先后有10余人参与吸食。4月18日晚,将第一罐笑气吸食卖完后,卢某和翟某又合伙购进了一罐,租赁一处公寓聚集吸食,并继续通过微信寻找客户。4月20日凌晨,在吸食笑气的过程,卢某一句骂人的玩笑话惹恼了翟某,翟某上前殴打卢某致其受伤。
对于卢某和翟某打仗一案,卢某经鉴定构成轻微伤,根据双方要求民警进行了调解处理,由翟某赔偿卢某医药费1000元。这起蹊跷的打仗案却引发出一起“笑气”案,这是黄岛警方首次查处此类案件,卢某、翟某、杨某三人因涉嫌买卖危险物质违法行为被依法行政拘留。
笑气是一种气体,卢某等人为何要吸食笑气呢?据他们说,服用笑气能让人感到快乐,这是真的吗?卢某等人说,他们也知道吸食笑气有毒有害,但他们吸食之后头感觉有点迷糊,气体是凉的,吸完后有点缺氧的感觉,吸食的过程有点上瘾,他们就是为了追求刺激而吸食。
笑气的化学名称为一氧化二氮,是医用麻醉剂,有轻微麻醉作用。笑气最广泛的用途是食品添加剂,用于给饮料增添气泡,增加口感,可在互联网平台上购买。虽然笑气本身用于食品加工对人体无害,但吸食笑气的副作用很大,“笑气”进入血液后会导致人体缺氧,长期吸食可能引起高血压、晕厥,甚至心脏病发作。此外,长期接触此类气体还可引起贫血及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等。吸食笑气对身体危害巨大,但是一些年轻人为了追求刺激,甚至将笑气当作毒品的替代品。
在卢某等人非法买卖笑气案中,民警调查发现吸食笑气的均为年轻人。像卢某、杨某目前是在校大一学生,翟某是一名无业人员,他们所联系的吸食笑气人员,年龄也就在20岁上下,甚至有未成年人。
民警提醒,当前“笑气”虽然未纳入我国毒品管控,但现实危害非常大。对于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笑气”、网上违规发布销售“笑气”信息、违规邮寄快递“笑气”、吸食“笑气”的人员,警方将依法严厉查处。
策划 | 赵 青
撰稿 | 齐林新
编辑 | 胡昕臣
审核 | 王海安
(文章来源:青岛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