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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发布最新指示!这些人一律隔离!

转载 陈玲娟2020/03/17 17:43:5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青岛新闻网 67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今天上午,

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

介绍近期全省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有关情况。


据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马立新介绍,下一步,省卫生健康委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


近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

(一)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


落实风险动态调整机制,定期调整各级风险区名单,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差异化防控策略。继续抓好基层疫情防控,将防控措施细化至具体单位、场所等最小社会单元。强化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落实落细落小各项防控措施,引导公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突出抓好疫情监测,严格按规定对不明原因发热或无发热症状但呼吸道症状明显等病人进行检测、检查和隔离观察,一旦发生疑似疫情迅速做好调查处置,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二)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全面加强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对来自所有国家和地区的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措施对正常入境人员在隔离观察期内被确定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立即开展密切接触者协查、追踪、管理。确诊病例及时转运至相应集中救治定点医院实施治疗。目前,省内定点医院已做好入境人员确诊病例的诊疗准备。


(三)持续做好医疗救治和医疗服务。


集中精力做好住院病人救治,进一步总结治疗经验,积极采取综合治疗措施,推广有效技术,严格患者出院标准,扎实做好患者出院后管理。全力做好输入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科学调配医疗资源,加快恢复日常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就医需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贫困患者分类救治,有序开展贫困大病患者医疗救治和健康管理。


(四)切实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加强实验室检测生物样本管理,对现存确需继续保存的样本,由省疾控中心集中统一保存;对未达到入库保存标准的,按要求及时销毁。加强样本运输的审批和管理,落实好采样、实验室检测等环节防护措施,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涉疫场所安全管理。


深刻吸取福建泉州隔离观察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督促定点医院、隔离观察点和发热门诊等涉疫场所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狠抓问题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
发布重要通告!
↓↓↓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
入境人员来青返青申报登记工作的通告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入境人员来青返青申报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入境人员(指出国<境>返回的中国公民和入境的外国人、无国籍人),无论通过境外直接抵青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抵青,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决定、命令,自觉接受检验检疫、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二、入境人员来青返青后,应当在到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企业(单位)报到,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三、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入境未满14日且未向所在社区(村居)或企业(单位)报到的人员,应当尽快报到,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四、计划来青返青的入境人员,由其亲友或其亲友告知本人提前72小时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如实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五、宾馆(酒店)、社区(村居)、企业(单位)等单位和出租房主、留宿人等,有义务引导入境人员登录“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申报登记有关信息。

六、“青岛市入境人员信息系统”可通过扫码或登录“青岛政务网”微信公众号“疫情防控”专栏,点击“入境登记”进入。

七、对入境人员故意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入境来青返青人员。举报电话:12345。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青岛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容来源:山东发布、青岛日报

责任编辑:韩亚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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