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美容行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
经营服务防控指南
应采取预约制服务,缩短顾客排队等候时间。需长时间在店操作的例如烫染、护理等可酌情暂停,应在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告知消费者并取得理解,避免出现顾客扎堆聚集等情况。
服务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需进行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入内工作,并进行洗手消毒。若体温超过37.3℃,服务人员应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服务人员上岗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和手套;一次性使用手套不可重复使用,其他重复使用手套需每天清洗消毒。建议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可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即可。
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减少与顾客不必要的交谈并取得理解。
服务人员应加强手部卫生措施,随时进行手部清洁。可用有效的免过水消毒洗手液。特殊条件下,也可使用含氯或过氧化氢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然后消毒。
应对服务设备和设施在常规消毒清洁的基础上增加消毒的频次,所有的用品包括客服,毛巾、理发用具应一客一消毒,必要时可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仅在疫情期间)。
摘口罩前后做好手部卫生,废弃口罩放进塑料袋密封后投入垃圾桶内,每天两次使用 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尽量使用带盖垃圾桶。
应减少或者避免聚集性会议。可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沟通。如果必须会议,需要求员工佩戴口罩,进入会议室前洗手消毒。开会人员间隔 1 米以上。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过长时,开窗通风 1 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须进行消毒,茶具用品用开水浸泡消毒。
平日给客人提供零食的经营单位,应停止供应到疫情结束。
对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服务对象)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尽量提供无接触服务。消费者和来访人员应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如实反映身体状况,如有发烧及疑似症状不应进入门店。
消费者(服务对象)进入经营场所应当佩戴口罩,经营单位有权禁止不戴口罩者入内,对不听劝阻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安机关依法依规给予处置。消费者和来访人员进入工厂和门店时应佩戴口罩及采取相应防护措施。体温不在正常值或有疑似症状者禁止入店并及时协助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