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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今起,青岛公共场所要扫码登记!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速看!

转载 小秋2020/02/29 17:21:32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青岛新闻网 79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月28日0-12时,

青岛无新增确诊病例,

累计确诊60例,

已治愈出院45例。


青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公开信:

号召市民监督疫情防控

👇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前期,广大市民全力参与和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青岛疫情防控形势保持平稳。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外来人员明显增多,当前防疫情输入和扩散的风险不容忽视,全市每一个层面、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都必须坚持不松懈、不麻痹、不侥幸、不放松。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全市上下只要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就一定能彻底打赢这场战“疫”。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对各级各单位落实防控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提供线索,以便及时发现问题、改进不足,切实做到防输入防扩散,保障每个人的安全健康。


一、监督对象


1. 社区、村庄;

2. 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宇、医疗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

3. 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以及小旅馆、小商店、小餐饮场所等人员集聚场所;

4. 机场、车站、码头等客流集聚地和公共交通工具;

5. 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场所。


二、监督内容


1. 落实防输入、防扩散措施不力,未按要求进行人员排查、健康监测登记、人员隔离,或瞒报、漏报信息的;单位落实防控措施不力,网格化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进行人员分类管理、健康教育、信息告知或环境卫生整治、清洁消毒的;


2. 单位和个人不履行职责或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不担当不作为的。


三、反映问题渠道


市民可关注青岛12345微信公众号反映问题,进行监督。


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将对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整理,督促有关区市、部门和单位及时进行调查,情况属实的立即整改纠正,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办理结果将及时反馈监督人或向社会公开。


青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28日,

青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通知

决定从今天(2月29日)起

启用青岛市公共场所扫码系统

👇

关于启用青岛市公共场所扫码系统的通知


各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疫情防控的精准性、便捷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于2月29日启用青岛市公共场所扫码系统。各区市要尽快将“青岛市公共场所扫码系统说明”下发辖区内商超、农贸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有登记和信息采集需求的企事业单位,要求各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尽快完成自身场所的二维码制作并张贴在醒目位置,切实做好出入公共场所人员的扫码登记工作。对无智能手机或不能使用扫码系统的市民,仍保留手工信息采集措施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青岛市公共场所

扫码系统说明如下

👇


一、什么是公共场所扫码系统?


“公共场所扫码系统”是指在商超、农贸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有登记和信息采集需求的企事业单位,方便市民签到通行和采集信息的互联网系统。


该系统以实人认证技术(支付宝、微信)为基础,通过快速扫码代替手工签到,实现公共场所快速通行有效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的卡口进出管理效率,减少人员滞留和纸质登记的笔纸接触,并实现实时掌握疫情信息功能。


二、公共场所管理人员如何获取场所登记码?


公共场所管理人员通过扫描“场所登记码生成器”的二维码(下方图示一),



▲图示一。


完成自身场所的二维码制作(下方图示二),截图保存并打印粘贴在登记处供人员扫码登记使用。     


▲图示二。 


三、市民如何扫码登记?


市民只需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描对应的场所登记码(上方图示二),对系统进行手机号码授权,并给工作人员展示登记信息(如下图,自动显示手机号和场所名称)即可通行,替代现有手工登记。



28日,市教育局联合市卫健委发布

《青岛市中小学校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制度》

(以下简称《制度》),

对中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

通风和消毒、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

复课证明查验等工作给出明确规定,

指导学校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

今后工作谋划。

👇

△图源:青岛市教育局网站。


《制度》细化为8个小项,其中包括青岛市中小学学生健康管理工作制度,青岛市中小学传染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制度,青岛市中小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青岛市中小学通风和消毒制度,青岛市中小学晨、午检制度,青岛市中小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青岛市中小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青岛市中小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


《制度》进一步明确,开齐开足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六课时,要根据季节的变化和相关情况,将流行病、传染病预防知识纳入授课计划。每学年进行一次师生健康体检,每学期进行两次视力普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库,健全学生健康档案。


落实学校日常通风消毒工作。疫情期间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空气消毒机消毒。紫外线灯照射消毒须在无人条件下开启,每次照射不少于1小时,每天一次。校园室内公共环境由总务处派专人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须在属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其使用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以及相关环境等进行终末消毒。


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如发现学生身体不适,特别是出现发烧、咳嗽、咽痛、胸闷等症状以及不能确定的其他症状时,立即通知校卫生室及学生家长,家长将学生带到医院进行详细检查,并将诊断结果及时告知学校。做好过程跟踪和统计上报工作。学校还应高度重视教职工晨、午检工作,由内设部门负责人或工会组长负责晨、午检和信息填报等有关工作。


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要按《传染病防治法》要求逐级负责、逐级报告,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机构。如知情不报或隐瞒事情真相,将按照有关法规严肃处理。


在校学生患有传染性疾病,一经确诊,立即按照相关要求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城区学校学生必须由二级及以上医院、乡镇学校学生必须由乡镇中心及以上医院开具痊愈证明,学生持医院证明和相关病例原件返校,经校医(保健教师)查验,符合属地疾控机构要求,出具返校通知单,方可进班复课。患有传染病的教职员工和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不得承担教学工作。


每年新生入学时,全市各类中小学都应当查验新生(含外地插班生)的预防接种证。对落实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不力而导致学校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起努力,

打赢这场防疫狙击战!



内容来源:青岛日报、健康山东、青岛市教育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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