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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21时左右,一名男子来到青岛交警胶州湾高速大队黄岛东执法站内,称自己喝酒开车了,要投案自首。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马某某当天中午在城阳区家中与家人聚餐,一直喝到下午17时左右。期间,他因家庭琐事与家人发生了争吵。当晚大约在20时左右,喝了半斤多白酒的马某某,一气之下驾驶机动车从城阳赶往黄岛的叔叔家。驾车途中,马某某觉得自己酒后驾车早晚会被交警查获,便在到达黄岛东收费站后主动来到交警执法站自首。
马某某称,自己喝酒开车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知道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对,作为一个男人一定要承担责任,所以选择向交警部门自首。马某某也成为胶州湾大队首例醉驾自首人员。
根据马某某的供述,执勤民警通过调取卡口监控及执法站周边视频监控,确定了其驾驶车辆的事实。经过酒精呼气检测,马某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13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民警先是对马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将其带至西海岸新区中医医院抽血固定证据,并依法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员马某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6个月以下拘投罚金的处罚。
来源:海报新闻、西海岸新区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