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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公交车上捡钱包据为己有,失主已报警!三天过去了,红衣女子我们依然等你

转载 小秋2019/09/19 18:01:35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青岛电视台今日 作者:青岛电视台今日 103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昨天我们报道了这样一件事:

在一辆216路公交车上

一位老人不慎将装有4000元现金的钱包遗失

钱包被一名红衣女子捡走

而女子捡到钱包后却并没有寻找失主

也没把钱包交给公交车司机



截止到今天新闻发稿前

依然没有等来主动送还钱包的女子


今天

我们要再次给这位女子提个醒

公交车上的监控

已经记录下了你取得钱包的整个过程



把捡到的钱包据为己有

可能已经涉嫌盗窃

我们来看一个外地的例子

     女子方某坐火车到达深圳北站,刚下车就被民警拦下,拷上手铐带到了派出所。




刚下火车就被民警拦住,还没反应过来已经戴上了手铐,这让方某非常慌乱,还试图反抗。当民警问了一句记不记得几天前的一个包,方某立马束手就擒。

方某(没事没事 我跟他们去 我不知道 没事没事 我跟他们去)

民警:现在你在深圳北站派出所知道吧 

方某:知道

民警:因为什么事情被刑事拘留知道吗 

方某:因为盗窃

      原来,8月31号在深圳北站东安检口,方某过安检时发现一个黑色挎包与自己的行李箱缠在了一起,她看四周没人来取,于是顺手牵羊,将黑色挎包一起带走。

深圳北站派出所民警 赖成:民警通过视频追踪 发现斜挎包是被一黑衣女子顺手拿走 并塞进行李箱中

   挎包的真正主人后来报了警,不过等到民警确定嫌疑人身份时,方某已乘火车离开。民警掌握到方某购买了几天后返回深圳北站的车票,于是在方某到站后将其抓获。

      目前,方某因涉嫌盗窃,已经被深圳铁路警方刑事拘留。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就在某些人将他人财物偷偷据为己有而沾沾自喜时,殊不知,监控已经记录下了这一切,而接下来要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再说回昨天我们报道的216共公交车上的这件事,对于拿走钱包的红衣女子,我们还是那三个字——等您来!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您能迷途知返,尽快联系李沧巴士公司,或者把钱包交给任何一辆216路车的驾驶员手中,不要像刚才报道中的女子一样,否则悔之晚矣!


上面这两位

一个捡到钱包据为己有

一个趁人不备顺手牵羊

跟着两位比起来

下面这件事就很让人感动了

      最近,市民王女士给我们打来热线,说要感谢一家超市的工作人员,要不是他们,自己丢了的钱包可能就找不回来了。 

      上午,王女士再次来到了位于香港中路上的这家超市,见到工作人员王鹏,王女士不停地说“谢谢”。事情还要从本月15号说起,当天晚上6点半左右,王女士和老伴儿一块到超市购物。 

王女士 市民(我推着车出来,我的包就放在车子里边,包就这样挂着,挂着以后我从侧面拿着包就走了,钱包就忘了拿)

     等王女士和老伴走到公交车站要乘车时,才发现钱包被遗落了。老两口急匆匆往回赶,可此时超市门口的购物车已经没了踪影。 

王女士 市民(里头有身份证医保卡购物卡还有家里的钥匙,身份证得重新补办,是个时间问题,再一个医保卡,医保卡里边说良心话这个比身份证还重要。

      超市门口人来人往,老两口觉得这钱包八成是找不回来了,便赶紧报了警。刚挂断电话,超市工作人员王鹏走了出来,一问情况,王鹏告诉王女士,先别急,您的钱包就在三楼服务台。

王鹏 超市工作人员(收车的时候我一看车子上挂了个钱包,(失主)肯定很着急,我就把钱包送到了服务中心来。)

      就这样,前后不到二十分钟,王女士的钱包失而复得。超市工作人员王鹏告诉记者,他们几乎每周都会捡到顾客遗落的物品,在他看来,让捡到的东西物归原主,是一件理所应当的事。

王鹏 超市工作人员(人人都会这么做的,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物归原主的超市工作人员,顺手牵羊的两名女子,对比之下,我们不得不感叹,这做人的差距怎么这么大呢?我们为拾金不昧者点赞的同时,也希望这能给刚才报道中的红衣女子一个警醒,及时将钱包送还,不要酿成大错!

捡东西不还,只是道德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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