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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事关人民安居乐业和国家长治久安。在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黄岛法院积极行动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2018年一审公开宣判了全市首起涉黑案件,被告人赵红、于瀛寰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金额不等的罚金。该案的宣判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危害一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有一定的财力物力支撑。为彻底斩断犯罪分子再犯罪的经济基础,黄岛法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财断血”、追赃追罚专项工作相结合,加大对黑恶势力的财产刑处罚力度。判决生效后,及时将赵红、于瀛寰团伙涉及罚金部分立即启动执行,移送执行立案10件。
据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执行局收到该批案件后,迅速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第一时间与刑庭承办法官联系,全面掌握犯罪团伙的财产情况,并通过网络司法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房产车辆、投资理财等信息。
在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方位财产线索查控中,黄岛法院采取线上查控系统与线下传统调查相结合,加大强制措施的执行力度,依法运用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等执行措施,确保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高效执行。
截至目前,共收缴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执行罚金31.30万元,房产2套,退赃3.10万元,查封、扣押汽车3辆,房产2套等。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已完成查询、查封、冻结以及房产现状查勘工作,下一步将尽快启动对其名下包括机动车、房产等财产的评估拍卖程序。
据介绍,黄岛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法律政策宣传,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其中一名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执行材料之时,刚刚从监狱刑满释放,该被执行人及时联系执行法官,询问如何处理。
“我们的办案法官进一步就扫黑除恶有关政策要求和执行案件后果予以告知,被执行人当场打电话联系家人帮助筹措款项,其家人经多方努力很快将该笔罚金11万元一次性付清。”黄岛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黄岛法院将继续重拳出击,除恶务尽,“打财断血”不留死角,营造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斩断黑恶势力经济源头,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文章来源青岛西海岸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