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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改装有规矩,非法行为不可取!

转载 徐玉梅2025/03/10 08:51:1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黄岛交警大队 作者:黄岛交警大队 21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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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改装

想当“显眼包”? 


不可取!




节后复工复产忙

你是否见过这样的车

车身加高加长

轮胎加宽加厚

仿佛是个“变形金刚”?

这些改装看似炫酷

实则隐藏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那么,何为非法改装?

涉及大型货运车辆的非法改装行为

又有哪些呢?



非法改装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擅自改变车辆结构

如加高车厢栏板、增加车厢长度等。如下图:

1.罐式货车顶部开槽属于非法改装行为 X


2.自卸半挂车加高货厢栏板属于非法改装行为 X


3.栏板货车载货部位加装伸缩结构属于非法改装行为 X


擅自改变车辆外观

如加装灯具等。如下图:

1.加装射灯属于非法改装行为 X

非法改装行为

不仅影响车辆行驶安全

还存在着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黄岛交警将对非法改装行为严查严处!


非法改装行为将面临哪些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如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将面临罚款500元不计分。


在此 我们呼吁广大司机朋友

节后复工复产忙

安全驾驶 从我做起!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拒绝非法改装

共同营造一个

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视频、文字丨黄晓曼

审   核丨刘言增、冯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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