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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示

转载 徐玉梅2024/12/30 13:31:2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黄岛交警大队 作者:黄岛交警大队 33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启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设置地点的公示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在辖区内新增及复用1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有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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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及复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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