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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诽谤不可为

投稿 黄岛公安分局网警大队2024/11/05 11:30:3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作者: 2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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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





2024年7月,殷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矛盾,殷某多次在某平台群内发布信息对李某进行辱骂、诽谤,严重干扰了他人正常生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殷某的行为构成侮辱、诽谤他人,黄岛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拘留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坚决抵制网络谣言、拒绝网络暴力,共同营造清朗网络 空间。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侮辱、诽谤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黄岛公安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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