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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求职如何避坑?这4个问题要多个心眼!

转载 徐玉梅2020/04/21 15:10:40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青岛西海岸新区总工会 作者:青岛西海岸新区总工会 75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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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本应是春季招聘的旺季

因为突发的疫情

很多招聘和求职也都转向网络

那么在网络求职中

求职者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才能避免成为别人嘴里的“肥肉”

跟小编一起来看

↓↓↓



1


查看靠谱的招聘信息




疫情期间,各家用人单位纷纷转向网络发布招聘信息,在海量的网络用工信息中,求职者一定要选取官方发布的招聘信息,选择靠谱的招聘网站并根据自己的特长,有目标有方向地投递简历,并及时跟踪好自己的简历,做好面试准备。


切记,千万不要不经任何筛选,轻信网络上发布的不靠谱招聘信息。






2


要保护好自己的重要资料




要保护好自己的重要资料,诸如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等。如果在网络上输入这些信息,可能会由于网络的安全性,信息被窃取、盗用,造成损失。







3


入职要交钱的一定是违法的!




求职者通过网络投递简历后,受邀去用人单位面试,一些用人单位利用求职者的急切心理,设立各种名目收取费用,诸如报名费、培训费等,或者要求扣押求职者的身份证件。记住了,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职业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承担对本单位的职工和准备录用的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费用。”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无故扣押你的身份证及相关重要证件,一定要留个心眼,他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如果用人单位以入职培训为由,向你收取费用,也是违法的。






4


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要当心!




如果你通过网络招聘,面试成功,要入职了,那么一定要记得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所以,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睁大双眼!


来源:山西工人报、山东工会

青岛西海岸新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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